第二輪第四批中央生态環境保護督察全面啓動


發(fā)布時間(jiān):

2021-08-25

來源【生态環境部】:爲深入貫徹(chè)習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據《中央生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第二輪第四批中央生态環境保護督察全面啓動。組建7個中央生态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chēng)督察組),分别對吉林、山東、湖北、廣東、四川5個省,中國有色礦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黃金集團有限公司兩家中央企業開展爲期約1個月的督察進駐工作

爲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據《中央生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第二輪第四批中央生态環境保護督察全面啓動。組建7個中央生态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分别對吉林、山東、湖北、廣東 、四川5個省,中國有色礦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黃金集團有限公司兩家中央企業開展爲期約1個月的督察進駐工作,具體如下 :

 

第一組:吉林省,組長劉偉平,副組長邱啓文;

第二組 :山東省,組長朱之鑫,副組長葉民;

第三組:湖北省,組長徐敬業,副組長趙英民;

第四組:廣東省,組長李家祥,副組長翟青;

第五組:四川省,組長馬中平,副組長張雪樵;

第六組:中國有色礦業集團有限公司,組長宋秀岩 ,副組長林山青;

第七組:中國黃金集團有限公司,組長楊松,副組長李樹銘。

 

督察組始終堅持系統觀念,堅持嚴的基調,堅持問題導向,堅持精準、科學、依法督察。重點督察省級黨委政府貫徹(chè)落實習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黨中央、國務院生态環境保護決策部署情況;省級有關部門生态環境保護責任落實和擔(dān)當作爲情況,地市級黨委政府生态環境保護工作推進落實情況。重點督察中央企業貫徹(chè)落實習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黨中央、國務院生态環境保護決策部署情況 ,履行生态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情況,執行國家生态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措施、規劃标準情況。

 

在督察中,重點關注習近平總書記有關生态環境保護重要指示批示件的辦(bàn)理情況;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情況;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黃河流域生态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重大國家戰略生态環境保護要求貫徹落實情況;碳達峰、碳中和研究部署,嚴格控制“兩高”(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上馬,以及去産(chǎn)能“回頭看”落實情況。

 

對地方,還要重點關注重大生态破壞、環境污染、生态環境風險及處(chù)理情況;督察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人民群衆反映突出的生态環境問題立行立改情況;生态環境保護思想認識、責任落實等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情況等。對中央企業,還要重點關注中央生态環境保護督察,以及其他重要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和中央媒體曝光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生态環境保護管理、環境守法和落實生态環境社會責任情況;生态環境保護長(zhǎng)效機制建設運行情況等。

 

督察組嚴肅紀律規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以人民爲中心,認真貫徹(chè)落實《中央生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要求。進駐期間,各督察組分别設立聯系電話和郵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對象生态環境保護方面的來信來電舉報(bào)。